金融学
发布时间:
2012-03-04 访问量:[]
形式:函授 层次:专科起点本科 类别:经济管理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应银行商业化和其他金融机构迅速发展需要,牢固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具有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熟悉国家有关金融、证券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际金融管理规范;
2、掌握经济与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扎实的业务技能,有从事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时机业务工作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从事专业工作,具有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主要课程
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概论、世界经济概论、概率与数学统计、宏观经济学、企业管理学、组织行为学、金融法律、财政学、金融工程、国际金融、保险学、财政与税收、房地产经济、国际信贷、中央银行学、金融服务营销、毕业论文。
四、最短学习年限和学分
最短学习年限2.5年,学分75分。
五、学时数和实践环节
本专业教学计划总学时1560,其中面授学时520,自学学时1040。实践环节10周。
六、学位授予
凡符合《宁波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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