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发布时间:
2012-03-04 访问量:[]
形式:函授 层次:专科起点本科 类别:法学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基础,知识面宽,素质高,能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法治建设需要,能在国家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财经部门、涉外商务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际工作和研究,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司法实际和有关方针政策;
2、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的方法进行社会调查、分析、研究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
3、能正确处理案件,撰写法律判决文书,具有较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实际工作、研究等能力。
三、主要课程
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概论、大学语文、司法文书写作、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合同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国际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毕业论文。
四、最短学习年限和学分
最短学习年限2.5年,学分75分。
五、学时数和实践环节
本专业教学计划总学时1560,其中面授学时520,自学学时1040。实践环节10周。
六、学位授予
凡符合《宁波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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