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举行公办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在杭州举行
发布时间:
2014-08-16 访问量:[]
7月1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在杭州举行。来自社会各界的25名代表参加,多数代表赞同听证方案。根据此方案,学费平均提高15.22%,调整后的平均学费标准为6483元,新标准拟于2015年秋季学期起实施。
调整后江浙沪高校收费相当
“这是我省14年来首次调整公办普通高校的学费标准。”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高校办学成本逐年提高,包括人工成本以及随着教育事业发展和办学条件改善而随之增加的经费投入,高校面临的压力一直在增大。与上海、江苏、广东等同类地区相比,我省高校的学费总体水平相对偏低。根据省物价局此前对60所公办普通高校的成本监审数据显示,2013年公办普通高校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为2.7万元。
“此次规范和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按照合理调整专业分类,将综合考虑办学成本、财政拨款情况、本省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省物价局相关人员介绍。
据了解,按调整后的基准价测算,学费平均提高15.22%。此次调整后的平均学费标准为6483元,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24.01%,符合国家有关“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的规定。调整后,总体收费水平与上海、江苏高校大致相当。
高校收费调整方案中优化收费结构、扩大高校自主权的内容,成为此次各方代表的关注焦点。
与现行标准相比,调整后的学校分类进一步简化,由目前的“大学”、“学院”、“专科”和“高职院校”四类,简化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两类,“大学”与“学院”的学费并轨。
专业分类也进行了合理调整,由两类增加为四类,由此前的“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增设为“艺术类专业”、“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农林类专业”和“其他专业”。同时,“艺术类专业”中的“表演类专业”和“其他艺术类专业”统一并轨为“艺术类专业”。
新的定价机制将进一步扩大高校收费自主权,允许高校的学费标准可以基准价为基础下浮;允许高校自主选择20%以内的专业、在15%的上浮幅度内,自主确定具体学费标准。
对在校生不提高收费标准
目前是大学招生季,今年的学费怎么交、贫困学生享有哪些补助等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此次调整方案中的“保障措施”部分,赢得不少代表点赞。
据此方案,调整后的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将延后到2015年秋季执行。今年秋季入学的大学生,仍执行现行收费标准。同时,为尽量减少提高学费标准带来的影响,学费标准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对在校生不提高收费标准。对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继续实行免交学费政策。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严格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新增教育经费优先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优化高等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促进办学质量提高和内涵发展。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各高校要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专项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各方意见强调高校内涵发展
“本次意见很丰富,对大家提出的合理建议,会后将予以公开答复。”听取各方代表的发言后,听证会主持人总结说。
在听证会现场,各界代表结合实际,肯定了此次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和公平性。
有代表表示,调整后的学费,形成比较合理的比价关系,优化专业之间的收费结构,有助于鼓励高校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优先发展,努力形成科学规范、富有活力的高校收费标准管理机制。方案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使高校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促进高校内涵发展。也有代表认为,调整后,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的收费差距将进一步缩小,能更好地促进学校公平竞争,也为高职院校更好地培养实践型人才提供资金保障。
在肯定此次听证方案的同时,代表们还结合前期调研,对方案如何更好地引导高校内涵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来自政府部门的代表建议,建立学费调整动态评价机制,实施科学的调整方式,进一步加大高校收费自主权,促进高校良性发展。
也有教育和社科领域的专家认为,应该进一步细化专业收费分类,使收费更好地体现办学成本;加大对收费使用的监督,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更好地引导高等院校加快内涵发展;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高等院校的投入力度,减轻家长的负担。
家长代表则要求,学费调整要兼顾公益性,要更多地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不调或适当控制学费的调整幅度,加大对困难学生的资助。
调整后江浙沪高校收费相当
“这是我省14年来首次调整公办普通高校的学费标准。”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高校办学成本逐年提高,包括人工成本以及随着教育事业发展和办学条件改善而随之增加的经费投入,高校面临的压力一直在增大。与上海、江苏、广东等同类地区相比,我省高校的学费总体水平相对偏低。根据省物价局此前对60所公办普通高校的成本监审数据显示,2013年公办普通高校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为2.7万元。
“此次规范和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按照合理调整专业分类,将综合考虑办学成本、财政拨款情况、本省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省物价局相关人员介绍。
据了解,按调整后的基准价测算,学费平均提高15.22%。此次调整后的平均学费标准为6483元,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24.01%,符合国家有关“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的规定。调整后,总体收费水平与上海、江苏高校大致相当。
高校收费调整方案中优化收费结构、扩大高校自主权的内容,成为此次各方代表的关注焦点。
与现行标准相比,调整后的学校分类进一步简化,由目前的“大学”、“学院”、“专科”和“高职院校”四类,简化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两类,“大学”与“学院”的学费并轨。
专业分类也进行了合理调整,由两类增加为四类,由此前的“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增设为“艺术类专业”、“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农林类专业”和“其他专业”。同时,“艺术类专业”中的“表演类专业”和“其他艺术类专业”统一并轨为“艺术类专业”。
新的定价机制将进一步扩大高校收费自主权,允许高校的学费标准可以基准价为基础下浮;允许高校自主选择20%以内的专业、在15%的上浮幅度内,自主确定具体学费标准。
对在校生不提高收费标准
目前是大学招生季,今年的学费怎么交、贫困学生享有哪些补助等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此次调整方案中的“保障措施”部分,赢得不少代表点赞。
据此方案,调整后的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将延后到2015年秋季执行。今年秋季入学的大学生,仍执行现行收费标准。同时,为尽量减少提高学费标准带来的影响,学费标准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对在校生不提高收费标准。对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继续实行免交学费政策。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严格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新增教育经费优先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优化高等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促进办学质量提高和内涵发展。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各高校要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专项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各方意见强调高校内涵发展
“本次意见很丰富,对大家提出的合理建议,会后将予以公开答复。”听取各方代表的发言后,听证会主持人总结说。
在听证会现场,各界代表结合实际,肯定了此次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和公平性。
有代表表示,调整后的学费,形成比较合理的比价关系,优化专业之间的收费结构,有助于鼓励高校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优先发展,努力形成科学规范、富有活力的高校收费标准管理机制。方案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使高校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促进高校内涵发展。也有代表认为,调整后,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的收费差距将进一步缩小,能更好地促进学校公平竞争,也为高职院校更好地培养实践型人才提供资金保障。
在肯定此次听证方案的同时,代表们还结合前期调研,对方案如何更好地引导高校内涵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来自政府部门的代表建议,建立学费调整动态评价机制,实施科学的调整方式,进一步加大高校收费自主权,促进高校良性发展。
也有教育和社科领域的专家认为,应该进一步细化专业收费分类,使收费更好地体现办学成本;加大对收费使用的监督,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更好地引导高等院校加快内涵发展;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高等院校的投入力度,减轻家长的负担。
家长代表则要求,学费调整要兼顾公益性,要更多地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不调或适当控制学费的调整幅度,加大对困难学生的资助。
同类新闻
相关新闻